本公司共同遵守客戶所要求的國際人權標準,對於環保、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公平的工資和福利及升遷機會,且落實僱用多樣性,以及防止騷擾和歧視等方面有明確規定,參考《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及當地政府相關法規,訂定【工作規則】以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作業程序書」,杜絕侵犯人權行為並且確保員工不會因種族、性別、性傾向、宗教信仰、年齡、政治傾向、出生地、身心障礙及其他受適用法規保護的任何其他狀況而遭受歧視、騷擾或不平等的待遇。
一、人權評估
本公司持續以創新創造營運的長期價值,發揮明安的核心競爭力,整合內外部資源,以誠意、創意、滿意的核心理念,兼顧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三大面向,為社會貢獻,其包含以下面向:
 (一)堅持誠信正直,遵守法律。
 (二)追求卓越,創造客戶價值。
 (三)重視公司治理,力求在客戶、員工、股東,所有利益關係人之間達到利益均衡。
 (四)提供員工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可充分發揮才能的空間,及合理的報酬與福利。
 (五)因應氣候變遷,落實節能減碳,重視環保,促進環境永續發展。
 (六)鼓勵員工參與社會公益及人文藝術活動,營造和諧溫馨的社會。
 
二、人權關注事項與做法
(一)杜絕不法歧視以確保工作機會
本公司遵守勞動基準法等法令規定,基於就業機會平等之基本人權,在僱用員工時,均以專業能力及經驗進行聘用,致力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全部勞工受勞基法及勞資雙方共同協議之保障。
截至113年底,明安員工總人數為1,165人,以下為明安員工年齡及性別分布資訊請詳下表:
	
		
			| 人力結構 | 女性 | 男性 | 小計 | 
		
			| 人數 | 占比 | 人數 | 占比 | 總數 | 占比 | 
		
			| 合約類型 | 正職 | 460 | 39.48% | 616 | 52.88% | 1,076 | 92.36% | 
		
			| 派遣 | 69 | 5.92% | 20 | 1.72% | 89 | 7.64% | 
		
			|  | 
		
			| 工時類型 | 全職 | 527 | 45.24% | 634 | 54.42% | 1,161 | 99.66% | 
		
			| 兼職(註2) | 2 | 0.17% | 2 | 0.17% | 4 | 0.34% | 
		
			|  | 
		
			| 員工類別 | 管理階層(註3) | 45 | 3.86% | 136 | 11.67% | 181 | 15.53% | 
		
			| 技術及研發 | 44 | 3.78% | 156 | 13.39% | 200 | 17.17% | 
		
			| 業務行政與其他 | 440 | 37.77% | 344 | 29.53% | 784 | 67.30% | 
		
			|  | 
		
			| 年齡組成 | 30歲以下 | 50 | 4.29% | 107 | 9.19% | 157 | 13.48% | 
		
			| 30~50歲 | 370 | 31.76% | 436 | 37.42% | 806 | 69.18% | 
		
			| 50歲以上 | 109 | 9.36% | 93 | 7.98% | 202 | 17.34% | 
		
			|  | 
		
			| 合計 | 529 | 45.41% | 636 | 54.59% | 1,165 | 100% | 
	
註 2:指部分工時員工。
註 3:管理階層係指班長以上之管理職人員。
(二)禁用童工、禁止強迫勞動 
     本公司重視人權,禁止僱用被強迫的員工及童工。到目前為止,明安沒有強迫或強制性勞動之情形發生。
     台灣明安近3年離職率分析      
	
		
			| 年度 | 離職率 | 新進離職率 |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 111 | 8% | 13% | 43% | 36% | 
		
			| 112 | 5% | 10% | 3% | 11% | 
		
			| 113 | 4% | 8% | 3% | 22% | 
	
(三)職場多元化
(1)任用城鄉少數族群
本公司為保障弱勢及相關族群平等就業機會,員工當中有12位身障員工,占員工比例為1%。
本公司位於高雄市小港區、前鎮區及大寮區,當明安人員缺額時,以當地可適任者優先採用,增加當地就業機會。
113年身障員工年齡分佈:     
	
		
			| 領有殘障手冊 | 女性 | 男性 | 
		
			| 30歲以下 | - | 1 | 
		
			| 30~50歲 | 6 | - | 
		
			| 51歲以上 | 1 | 4 | 
	
(2)員工族裔指標(台灣明安)
	
		
			| 類別 | 佔全體員工比例 | 佔管理職比例(%) | 
		
			| 中華民國籍 | 93.31% | 99.45% | 
		
			| 外國籍 | 6.41% | 0.55% | 
		
			| 原住民 | 0.28% | 0% | 
	
(3)女性職員及高階主管占比
本公司著重兩性平權及平等薪酬、晉升機會,台灣明安113年度女性職員平均占比為41.55%,女性高階主管平均占比為 3.86%。
(四)性別平權措施
為協助員工育嬰以促進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員工任職滿半年後,於每一子女滿 3 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期滿後為其安排原職務或原單位之回任。
台灣明安最近兩年度正職人員育嬰留停情形
	
		
			| 年度 | 項目 | 男性 | 女性 | 合計 | 
		
			| 113 | 符合育嬰留停申請資格人數(註1) | 31 | 25 | 56 | 
		
			| 實際申請育嬰留停人數 | 6 | 18 | 24 | 
		
			| 育嬰留停申請率 | 19% | 72% | 43% | 
		
			| 育嬰留停預計於113年復職人數 | 4 | 5 | 9 | 
		
			| 育嬰留停實際復職人數 | 4 | 5 | 9 | 
		
			| 113年育嬰留停復職率 | 100% | 100% | 89% | 
	
 
	
		
			| 年度 | 項目 | 男性 | 女性 | 合計 | 
		
			| 112 | 申請育嬰留停實際復職人數 | 1 | 6 | 7 | 
		
			| 申請育嬰留停復職後持續工作一年人數(註2) | 0 | 5 | 5 | 
		
			| 112年育嬰留停留職率 | 0% | 83% | 71% | 
	
註 1:以過去3年(111~113)曾申請產假或陪產假之員工數估算。
註 2:實際復職日於112年且復職後在職滿 1 年(113年仍在職)。
    
(五)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公安查核
工安查核小組每月22日定期全廠查核,設置各項主題並參考公司內部「安全衛生健康指南」,並有效追蹤完成改善。
113年失能傷害頻率1.85,112年失能傷害頻率2.95,指數減少1.1,本公司持續採更積極的做法提升安全文化觀念,員工安全自主管理,並且每月均執行2次作業環境監測,逐步了解工作人員的暴露時態,確保員工工作期間之安全。
為有效掌握員工作業現場危害,定期進行現場巡查,避免員工因職業暴露於特別危害健康或不安全行為動作引起危害,並定期檢視作業環境可能潛在之風險與有效管理執行以下工安查核作業:
	
		
			| 查核作業 | 查核頻率 | 
		
			| 工安查核小組 | 每月一次 | 
		
			| 工安巡檢 | 每周一次 | 
		
			| 現場檢點 | 每日一次 | 
	
作業環境監測主要目的為評估勞工於作業環境的暴露實態,因此明安採用個人暴露及環境暴露進行監測及管控。為了有系統的掌握全廠人員暴露的分佈情形及作業環境監測項目,在進行作業環境監測規劃時,將依據暴露型態及族群人數建立相似暴露群,以提供各項後續採樣規劃之參考。作業環境監測實施後,並將結果公告勞工週知,對於作業環境需進行改善部分,將採取工程控制、行政管理、防護器具…等措施,以提供員工安全衛生的作業環境。
明安針對職業病高發生率與高風險之作業同仁安排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對該作業場所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對於檢測值異常之同仁,進行追蹤管理並給予必要之個別健康諮詢關懷與指導,以使同仁掌握自身之健康狀況;對作業環境監測異常之作業場所則予以改善或控管。
(六)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與工作生活平衡
每年安排年度員工健康檢查且鼓勵員工參與公益活動、成立社團活動(高爾夫球社、拳擊有氧社、瑜珈社等)、教育訓練費用補助與人才培訓計畫、年度家庭日及尾牙活動凝聚公司同仁間的互動交流、鼓勵員工自主運動及健康管理,不定期舉辦運動競賽以及年度健康減重競賽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並且公司內部設置圖書館及健身器材等。
三、人權風險減緩措施及公司訂定相關政策:
(一)人性尊嚴: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之規範。。
(二)平等權:公司依據法規「性別平等工作法」來訂定「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辦法作業程序書」,以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相關管理規範皆有揭示「不因種族、階級、出生國、宗教、殘障、性別、性向或政治因素等而有歧視或允許歧視之事件發生」。
(三)意見表達自由:為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公司設置實體意見箱與網路意見箱。
網路意見箱:內部網站設「與CEO有約」、「電子意見箱」、「誠信信箱」,外部網站在永續發展\違反誠信經營行為舉報系統及利害關係人專區設立各專責人員、連絡專線,包含員工、客戶、投資人、供應商、政府與主管機關、社區與非營利組織等專人專線。
(四)隱私權、名譽權:為尊重員工、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隱私權及落實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保護,本公司訂定「個人資料保護作業程序書」等相關規章與規範,以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符合法令要求。
(五)工作權:
1.公司訂有「薪資管理作業程序書」提供同工同酬及合適的薪酬辦法。
2.安全和衛生的工作條件:
	- (1)建置專責單位維護管理進行法規遵循,對新進人員與員工進行教育訓練,加強觀念認知,落實環安衛政策與目標。
- (2)每季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及防治有關職業安全與衛生事項,以保障員工、訪客及外部承攬商生命財產安全。
- (3)本公司注重工作環境之舒適與清潔,亦注重員工工作安全,各出入口皆安裝門禁卡、保全系統及監視器,生產設備配有保護裝置,確保同仁人身安全,並定期實施員工健康檢查。
3.公司訂有「晉升作業程序書」,提供員工暢通的晉升管道。
4.休假與工作時間合理設置:訂有「請假管理作業程序書」,提供員工特休假、家庭照顧假及育嬰留停假、產、婚、喪假、在職進修假等。
(六)健康權:明安基於照顧員工健康之理念,於受雇或變更作業時提供特殊體格檢查,每年均安排定期健康檢查及特殊健康檢查,目的為保護員工,讓員工隨時了解自身的身體現況以掌握健康狀況,對於公司的管理上也能針對員工健康情況在工作上作適度的派任或調整;並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建立健康管理資料,實施健康管理措施。
(七)環境權:公司訂有「廢水管理作業指導書」、「空氣污染管理程序書  」、「環安衛政策目標制定及審查作業程序書」、「環境及安全衛生量測與監督作業程序書」、「環安衛不符合矯正作業序書」、「廢棄物管理作業程序書」、「噪音防制作業程序書」,以提供安全供水、空氣污染防制、污水處理和廢棄物處理的環境管理,並於廠區綠化植栽,以保護地球資源,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八)文化權:以三意六大信念為核心價值觀,據以規畫明安學院,編製相關行為準則,並設置「集團年度優秀明安人暨優秀明安人選拔獎勵辦法」,選拔文化實現之典範。
三意:誠意、創意、滿意。
六大信念:言行一致、樂於分享、持續學習、積極嘗試、超越期待、成就他人。
四、人權保證訓練做法:
明安學院於97年成立,以人才培育、價值觀與共識建立、自我啟發與學習為宗旨,結合活動、文宣及規章制度三大層面,落實明安願景及價值觀,以深耕活絡明安企業文化,提供明安人充分發揮的環境與氛圍,並建置明安學院體系,從新人訓練開始,配合共同訓練、階層別管理訓練、專業訓練,一步步提升同仁的能力,讓明安人隨著公司的發展而成長。明安學院更於100年09月起榮獲行政院職訓局訓練品質評核系統(TTQS)企業機構版銀牌,並將銀牌等持續至今。
113年度相關課程及講座等如下:
	
		
			| 年度 | 課程類別 | 課程合計時數 | 參與人數 | 
		
			| 113 | 行政程序類 | 7 | 24 | 
		
			| 交通安全類 | 2 | 14 | 
		
			| 安全衛生類 | 415.5 | 84 | 
		
			| 自衛消防編組類 | 42.5 | 352 | 
		
			| 環境永續類 | 18 | 27 | 
		
			| 基層幹部類 | 29 | 174 | 
		
			| 中階管理類 | 28 | 10 | 
		
			| 通識課程類 | 27 | 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