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情形:✔是
本公司依產品特性分為高爾夫球具及複合產品,已於95年通過ISO 14001準環境管理系統(有效期限:113.12.04~116.09.12)符合環保綠色生產工廠並致力減低製造過程中對環境之衝擊。
本公司環安衛政策:遵守法令、危害預防、持續改善。
環境永續之重要性企業經營責無旁貸,做好廢棄物分類與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使資源生命週期得以延續,以減少資源消耗已是必要課題。
短期目標:
本公司委託環保機關認可之合法清除處理公司清理廢棄物,上網申報並主動追蹤廢棄物處理流向。明安深知環境永續之重要性,做好廢棄物分類並儘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使資源生命週期得以延續,以漸少資源消耗。對於無法回收再利用之廢棄物,則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者進行處理。
中期目標:
為減緩溫室氣體及能源耗竭對環境的影響,明安積極管理在產品設計、生產、製造等經營環節所產生的碳排放量、水電資源使用情形,以實施相關綠能政策。明安每月定期檢視與前年度單位產品耗電量,了解差異原因管理廠區能源使用情形。
長期目標:
在追求企業經營績效同時,明安亦致力於降低對自然環境所造成的衝擊。
1.溫室氣體方面:
(1)管理政策
本公司參照溫室氣體盤查規範進行盤查了解主要溫室氣體來源,涵蓋範疇可分為直接排放(範疇一)、能源間接排放(範疇二)透過定期檢視、節能成效追蹤及改善作業導入等持續提升產線能源效率。未來將以減少能資源浪費為首要目標,逐步推展高耗電設備節能措施。
(2)推動措施及達成情形
113年檢視合併公司範疇一及範疇二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65,543.51噸CO2e。較112年減少4,314.91噸CO2e約下降6.58%。考量產能、產量及新廠投入營運用呈現成長趨勢,力求單位營收排放密集度每年年減1%之目標。
(3)預防措施
在低碳轉型趨勢下的競爭能量,展現對於環境資源的基本尊重與應盡的企業公民責任,積極制定能資源高效使用、循環利用等具企圖心的目標、政策,同時導入氣候相關之財務揭露準則(TCFD)框架對外公開揭露相關措施。
(4)明安溫室氣體排近2年排放量:
| |
年度 |
112年 |
113年 |
| 項目(單位) |
排放量(噸CO2e) |
排放量(噸CO2e) |
| 台灣廠區 |
範疇一 |
2,152.05 |
2,044.81 |
| 範疇二 |
32,406.20 |
16,355.73 |
| 小計 |
34,558.25 |
18,400.54 |
| 中國廠區 |
範疇一 |
173.77 |
173.97 |
| 範疇二 |
10,665.84 |
10,994.48 |
| 小計 |
10,839.61 |
11,168.45 |
| 越南廠區 |
範疇一 |
15.00 |
529.52 |
| 範疇二 |
24,445.56 |
35,445.00 |
| 小計 |
24,460.56 |
35,974.52 |
| 集團合計範疇一與範疇二 |
69,858.42 |
65,543.51 |
| 年度營收 (佰萬元) |
14,299.85 |
14,192.78 |
| 單位營收排放密集度(噸/佰萬元) |
4.89 |
4.62 |
備註:
1.範疇一主要使用之燃料為液化天然氣及柴油。
2.範疇二指外購電力;113年電力排碳係數採以下系數換算,臺灣廠區以經濟部能源局之公告資訊0.474公斤CO2e/度、中國廠區以廣東省公告係數0.4403公斤CO2e/度、越南廠區以越南公告係數0.6766公斤CO2e/度。
3.本表單明安台灣廠區涵蓋範圍為:明安中林一廠、中林二廠、高加廠、和發廠、大業廠、明揚屏東廠。
4.明揚廠區因112年工安事件,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區間為該年1月至8月。 |
2.廢水處理方面:
(1)管理政策
本公司為妥善處理製程生產之廢水,定時安排監控及化驗放流水水質,並符合環保法令排放標準。
(2)推動措施及達成情形
明安所產出之廢水均進行納管,並無直接排放至地面水體,工廠內廢水主要區分為作業廢水、生活污水兩類,均經廢水處理設施將廢水處理至符合納管水質標準後,排放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作進一步處理。
113年因產能、產量恢復以往水準呈現常態趨勢,經使用單位營收用水密集度計算可得知,113年之單位營收用水密集度則相較112年減少6.04 %,可見節水效果卓越,力求單位產品用水量每年年減1%之目標。
(3)預防措施
本公司為妥善處理製程生產之廢水,設有廢水前處理設備,定時安排監控及化驗放流水水質,符合環保法令排放標準後納管排至高雄市臨海林園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處理,以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及生態衝擊。
(4)明安近2年用水情形:
| 年度 |
臺灣廠區
(噸) |
海外廠區
(噸) |
合計
(噸) |
營業額
(百萬營業額) |
用水密集度
(噸/百萬營業額) |
| 112 |
209,967 |
325,188 |
535,155 |
14,299.85 |
37.42 |
| 113 |
119,812 |
325,624 |
445,436 |
14,192.78 |
31.38 |
明安臺灣廠區近三年度廢水排放情形:
| 廠別 |
排放目的地 |
111年(噸) |
112年(噸) |
113年(噸) |
| 高加 |
中區汙水處理廠 |
4,399.40 |
4,374.5 |
5,591 |
| 大業 |
高雄臨海林園大發工業區聯合汙水處理廠 |
6,865 |
530 |
168 |
| 中林 |
29,038 |
27,057 |
24,197 |
| 和發 |
和發產業園區汙水處理廠 |
2,185.30 |
5,559.8 |
6,374 |
| 總量 |
42,487.70 |
37,521.30 |
36,330 |
3.廢棄物處理方面:
(1)管理政策
本公司致力降低環境衝擊,採行廢棄物管控、降低生產所需能資源使用與提升廢棄物再利用率等措施。對此,公司盡可能擴大回收資源的再製利用,不僅開發短纖回收技術,更針對有害物質或無法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委託合法業者進行後端處置,並不定期稽查廢棄物處理廠之處理情形,確保符合法規要求。
涉及產出有害廢棄物的廠區,目前皆遵循主管機關之要求規範進行適當的物理性處置;其他對環境具有潛在風險的產出廢棄物包括:製程所涉及之產出不可回收或有害廢棄物,如不慎逸散將對周邊環境造成負面風險;因此,我們審慎地規劃各類廢棄物合適的暫存區域,選用適當容器盛裝並完整標示後,尋求合格的清運廠商定期清運處理,確保符合規範。
(2)推動措施及達成情形
合併公司113年廢棄物總量為8,220.43噸,較112年增加。
因產能、產量及新廠投入營運用呈現成長趨勢,力求每年年減1%之目標。
| 年度 |
有害廢棄物
(公噸) |
非有害廢棄物
(公噸) |
總重量
(公噸) |
佰萬營業額 |
廢棄物密集度
(公噸/佰萬營業額) |
| 112 |
506.12 |
6,988.08 |
7,494.20 |
14,299.85 |
0.52 |
| 113 |
803.08 |
7,417.35 |
8,220.43 |
14,192.78 |
0.58 |
合併公司113年廢棄物回收率為23.96%,相較於112年18.28%,較為提升。公司積極推動各項原物料循環再利用措施,如:中林廠區-廢鈦回收利用率約4.8%、和發廠區-廢離型紙轉下游回收利用達14%,並逐步在各廠區推動專案計畫。
| 年度 |
回收/再利用
(公噸) |
無法回收/再利用
(公噸) |
總重量
(公噸) |
回收再利用率 |
循環再利用率(%) =回收再利用量/廢棄物總量*100% |
| 112 |
1,369.92 |
6,124.29 |
7,494.21 |
18.28% |
| 113 |
1,969.38 |
6,251.05 |
8,220.43 |
23.96% |
(3)預防措施
對於無法回收再利用之廢棄物,皆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者合法妥善做好後端處理,並不定期查核廢棄物處理廠是否正常收受處理,確認是否符合法規要求之事項。受制各廠區因產品不同所致廢棄物亦有各異,其中涉有害廢棄物主要為中林廠區存有閃火點小於60℃之物類廢液,目前皆遵循依主管機關規範進行適當物理性處置;未來積極朝向資源循環再利用、減少廢棄物產生之目標精進。
(4)明安各廠區近2年度廢棄物處理情形:
單位:噸
| 年度 |
112 |
113 |
外外處理方式 |
| 類別 |
臺灣廠區 |
中國廠區 |
越南廠區 |
臺灣廠區 |
中國廠區 |
越南廠區 |
| 一般事業廢棄物 |
可再利用 |
1,354.08 |
0 |
0 |
1,949.75 |
0 |
0 |
清洗回收、再利用 |
| 不可再利用 |
2,133.43 |
286.29 |
3,214.28 |
1,461.79 |
179.38 |
3,826.43 |
焚化及掩埋處理 |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可再利用 |
0 |
1.95 |
13.89 |
0 |
1.46 |
18.17 |
處理後再利用 |
| 不可再利用 |
50.19 |
0.70 |
439.40 |
38.29 |
1.02 |
744.14 |
焚化、物理處理及掩埋處理 |
4.節能減碳方面:
(1)管理政策
透過節能減碳、省水減廢等措施節約相關能資源成本、降低環境衝擊;以更為長遠的角度決策營運方向,並將環境及社會貢獻視為創造經濟價值之關鍵因素。
(2)推動措施及達成情形
本公司持續推動設備節能方案,113年累計投資82,597千元,積極改善製程效率,以低能耗設備與製程優化來降低能源使用,達到減碳成效。
| 113年度 |
| 地區 |
項目 |
投資金額
(新台幣千元) |
說明 |
| 臺灣 |
中林廠 |
製程優化節電 |
0 |
調整製程設備參數與效能推估減少781,946KWh之電量 |
| 設備改善 |
87 |
更換高效率燈具 |
| 高加廠 |
自動化設備升級/添購 |
11,368 |
自動化設備導入
加工機具優化改裝 |
| 和發廠 |
製程優化節電 |
0 |
透過智慧化生產計算,優化不同產品別所需製造參數,累積減少用電約873,830KWh |
| 雨水回收系統 |
2,969 |
|
| 太陽能發電系統 |
47,000 |
設計941.82kw裝置容量,於114年02月18日完工,114年03月27日併入電網(自發自用)。 |
| 中國 |
複材廠 |
外購太陽能電力 |
12,635 |
|
| 越南 |
越南廠 |
節能設備汰換/新購 |
8,538 |
節能設備更新(空壓機、空調設備) |
備註:
1.複材廠外購太陽能電力電費為:2,826,873/人民幣,以113年平均匯率4.4698計算。
2.越南廠節能設備汰換/新購支出為:266,000/美金,以113年平均匯率32.098計算。 |
(3)預防措施
(A)能力、訓練和認知:
本公司能源管理人員與重大能源使用相關者,都必須接受相應的培訓,或具備適當的技能或經驗。公司亦應確保這些人員都能透過內訓及外訓教育訓練方式,增進員工專業技能及對能源管理系統的認知。
(B)節能減碳設計:
在設計、修正及翻新重要能源耗用設施、設備、系統及作業活動時,應將節能及高效率的所有元素予納入考慮重點,方可以提供能源績效的改善機會。
(C)採購能源、能源服務及耗能產品:
本公司採購耗能量大的能源服務及耗能產品、設備時,應告知供應商能源效率是採購評估的項目之一。凡公司採購照明、電氣,電腦、事務機器、其他設備等產品,相關單位應評估其能源的使用、消耗及效率狀況,並優先採購節能及高效能設備。
(4)明安各廠區近113年節能減碳處理情形:
| 單位 |
節能設備改善內容 |
實際年節電量(度) |
實際年節能量(MJ) |
推估減碳量(噸/CO2e) |
| 中林廠區 |
製造部 |
SG1製造設備滾動關機減少用電 |
444,849 |
1,601,458 |
210.86 |
| SG3製程冰水機每日下班後調升溫度,減少用電度(節能減碳) |
14,769 |
53,168 |
7.00 |
| 模具部 |
二廠cnc精密加工區空調運轉調整(只開一台運轉) |
23,633 |
85,079 |
11.20 |
| 一廠夜間箱型冷氣運轉優化
(關閉一台)
|
16,516 |
59,457 |
7.83 |
| 廠務部 |
二廠冰水機用電時段調配運轉模式 |
83,648 |
301,133 |
39.65 |
| 1F天井燈100瓦更換為60瓦高效率燈具 |
5,357 |
19,284 |
2.54 |
| 一廠空壓機運轉管理依負載狀況調整,調整定變頻運轉時間 |
193,174 |
695,426 |
91.56 |
| 和發廠區 |
透過智慧化生產計算,優化不同產品別所需製造參數 |
873,830 |
3,145,788 |
414.20 |
| 總計 |
1,655,776 |
5,960,793 |
784.84 |
|
備註:
1.每度電為 3.6 百萬焦耳(MJ)。
2.碳排量以經濟部能源局之公告資訊 0.474 公斤CO2e/度推算。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