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評鑑執行情形: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期間為01月01日至12月31日)
評估範圍 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功能性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評估方式 由董事會各議事單位依據「董事會評估表」、「功能性委員會評估表」收集執行情形後評分,並由董事會成員填寫「董事自評問卷」,由議事單位彙整後將評分結果送交董事會報告,應於次一年度最近一次召開之董事會前完成
評估內容 1.董事會績效評估分為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2.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分為六大面向: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3.功能性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分為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本公司114年1月份完成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評估結果為優良,董事會運作成效良好。
董事會 董事成員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績效評估 自我績效評估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達成率99% 達成率99.24% 達成率100% 達成率99.25%
整體董事會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達成率99%,皆依照法令規範執行且控制相關風險,顯示整體董事會運作良好,符合公司治理需求。 董事會成員個人自我評量指標包含六大面向,平均得分為4.98分,達成率99.24%,顯示各董事對於董事會整體運作情形與實施狀態具正面且高度評價。 審計委員會之成員於113年度皆積極參與及討論各項議案,對相對之法令遵循、風險控制及查核事項,均能稱職且克盡審計委員督導之責,符合司治理需求。 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運作成熟,對相對法令遵循及風險控制及查核事實,均能稱職克盡委員督導之責。
對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建議如下:
113年度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評核結果皆達成指標,各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皆克盡其職守,符合公司治理需求。
本公司將持續提升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效益,不定期邀約專業人士,提供多元且及時之進修與市場資訊,以期促進董事對公司營運之瞭解與參與,藉以提升決策品質及強化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職能。


兩年度提報董事會審議日期:
年度 提報董事會審議通過日期
112 113年1月31日
113 114年1月16日



各年度評估結果:

 
113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12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11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10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09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08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07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05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